2015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立足于校园,河南城建学院校青协举办了一系列活动来宣传此次节日。
从3月10日开始,河南城建学院校青协在官方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与粉丝互动,在校园内为3.15消费者权益日征集宣传标语,用户通过评论或转发评论说出自己的标语。从参与互动的评论回复中筛选出来的标语做成了条幅。于3月15日挂在了校园各处,此举让许多师生了解了这个节日,纷纷给与好评。他们也在自己微博发出号召,号召其他师生一起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