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我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经呈报校党委同意,决定召开河南城建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继往开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实践中,为我校创建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做出新的贡献!
二、 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河南城建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河南城建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总结报告》;
3、审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会机构变革方案》(草案);
4、选举产生河南城建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三、时间
2016年3月18日
四、代表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代表名额不低于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的1%,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375名。其中土木工程学院31人、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32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6人、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24人、管理工程学院27人、测绘工程学院19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7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5人、交通运输工程学院30人、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8人、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15人、工商学院20人、数理学院11人、外国语学院10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18人、艺术设计学院31人、国际教育学院11人。
五、相关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学生会务必提前安排好工作,保证全体代表正常出席大会,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校学生会审批。
2、各级学生组织和广大青年学生要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团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我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