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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Announcement

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的通知

2015-05-05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2015届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现将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对像:

我校201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2、服务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等西部地区,河南省我省兰考县、栾川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封丘县、滑县、范县、台前县、卢氏县、南召县、宁陵县、太康县、平舆县、原阳县、内黄县、濮阳县、舞阳县、西华县、泌阳县共20个国家级或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镇和10个河南省重点产业集聚区。

3、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5年4月15日至6月1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4、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详情见附件

6、咨询电话:2089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