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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联精神

牢记学生宗旨,建立清新阳光学生会

2021-09-06  点击:[]

 

 

2021年9月2日,全国学联发布题为《清新阳光的学生会容不得颐指气使的“学生官”》的文章,文章指出广大学生要对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良作风坚决说不,并对相关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牢记服务同学宗旨

学生会是全体同学的学生会,各学生会的章程里都有“凡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会员”等类似规定。学生会工作人员,本质上是从会员中通过一定程序推举出来、为大家做好日常服务的普通一员。学生会工作人员没有居高临下的管理权,也不应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相反,既然代表广大同学出来做事,就理应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理应接受同学、老师乃至社会公众更加严格的检视。愿意从事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应该把服务同学作为主要目标,不能只想着“锻炼一下”,甚至动追求“级别”、谋求“上位”、获得“好处”、增加“光环”、展示“威风”等歪念头。通过无怨无悔的奉献和乐此不疲的付出,自然能够收获自身的成长提高,才能赢得同学的真诚尊重。

二、学生会工作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

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服务同学的主要领域是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我们不反对学生会成为学校管理机构的“小帮手”,事实上很多学校学生会在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学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工作。必须指出的是,这种配合协助应该立足学生会组织定位,不能简单承接本应由学校职能部门行使的管理职能,更不能以检查、纠察等行政化方式开展工作,尤其不能使学生会和同学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我们也呼吁有些学校,把本应由管理机构承担的职责承担起来,把学生会从偏离服务同学宗旨和桥梁纽带定位的管理职能中解放出来,让学生会工作人员从“管理者”真正转变为服务同学成长的“同行者”。

三、学校团委要切实承担指导责任

把学生会交由共青团指导,是党对共青团的一份沉甸甸的嘱托。指导好学生会,是检验高校共青团能否把握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的重要工作标准。高校团委要积极向党委报告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要求和考虑,不能对学生会偏离主责主业承担学校管理职能的现象视而不见,不能对部分学生会工作人员身上的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现象见怪不怪,不能满足于改革的“形似”而不追求“神似”。对学生会指导不力,就是对党的青年工作的不负责任,对相关团组织和团干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四、学联组织要严管会员团体

学联作为学生会的联合组织,应配合学校、团组织,推动会员团体的建设和改革。针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要把近年来制度建设成果的培训传达作为常态化工作抓深抓实。针对一些学生会职能定位、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督导纠正。针对学生会章程制定、召开学代会等重要事项,要给予专业化指导。针对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切实研究吸纳,向党组织和团组织报告。对学生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学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敢于发声亮剑,进行约谈、通报、建议改组直至取消会员团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