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广大学生所喜爱、所认同的社团。
第三条 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评选办法
第四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河南城建学院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 “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 评分分为两大方面,竞选演讲和社团活动综合评分。其中竞选演讲占40%,社团活动综合评分占比60%(综合评比内容包括“我最喜爱的社团活动”评比、社团活动效果及材料上交、社团会议考勤各20%。)
第七条 社团评比结果设置十佳社团,“十佳社团”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进入全校五四表彰大会。
第八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审。
第九条 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评选大会;评委会由校团委老师、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主席团组成,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十条 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评选过程如下:
1、社团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包括本社团的介绍、成员情况、社团定位,社团活动开展、社团发展等。
2、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评议小组重新认定进行最终排名。
共青团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